巴中市醫療保障政策
依法參加醫療保險,保障基本醫療需求
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用人單位,包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各類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及職工,應當依法在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參加職工醫療保險。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簡稱個人)可以直接向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參加職工醫療保險。
進城務工的農村居民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醫療保險,已自愿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終止其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后,再依法參加職工醫療保險。
本市戶籍的城鎮和農村居民未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均應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按時繳納醫療保險費,不為醫療費用報銷發愁
職工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向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或季)申報并繳納職工醫療保險費,個人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由個人自行按月(或季)申報繳納。
參保人員中斷繳納醫療保險6個月以內申請恢復繳費的,須補繳中斷期間(領取失業金期間除外)的職工醫療保險費。
參保人員中斷繳納職工醫療保險費6個月以上的,在中斷繳費當年申請恢復繳費的,補繳其中斷期間的職工醫療保險費后,可恢復其醫療保險關系。
中斷繳納醫療保險費6個月以上且未在中斷當年內申請恢復繳費并補繳中斷期間的醫療保險費的,中斷其醫療保險關系。中斷醫療保險關系后重新參保的,連續繳費年限重新開始計算。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于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前以家庭為單位在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社區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站)一次性繳納次年度醫療保險費,也可通過手機APP進行網上繳費。
當年內出生的新生嬰兒,在出生當年90天內其父母參加醫保的,可享受醫保待遇,其父母未參加醫保的,不享受醫保待遇。超過90天應申報參保登記并按當年度繳費標準繳費,自參保繳費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未參加繳費的不得享受醫保待遇。
正確使用社會保障卡,就醫購藥方便又快捷
個人社會保障卡金額,由由基本醫療保臉基金按一定比例或標準劃入,是醫療保障基金組成部分,用于參保人員本人及其配側、夫妻雙方父母、子女門診就醫購藥,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與疾病治療和康復相關的醫療器械、醫用耗材和輔助器具等,也可用于支付住院費用中應由個人負擔部分的費用,還可用于在本市范圍內支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等由政府舉辦的各種醫療保險個人繳納部分的費用。
跨省異地就醫長期備案人員,醫保關系跨省且跨制度轉移人員,其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劃轉至本人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內。
社會保障卡可在省內已實現異地聯網結算的定點醫藥機構劇卡就醫購藥。
實行分級診療就醫,按醫院等級報銷醫療費用
參保人員因病住院,其住院費用按所住醫院等級確定報銷比例。
異地就醫先備案,網上結算很方便
異地居住人員是指參加本市職工醫療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需長期(一年以上)異地居住的退休人員(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靈活就業參保人員)或長期(一年以上 )駐市外工作(或靈活就業)、務工人員以及隨父母在市外讀書的學生和嬰幼兒。
異地居住人員需到參保地醫保局辦理長期異地居住登記備案手續,申請備案登記到現居住的省、市(州),不備案登記到定點醫療機構。
參保人員因病需轉市外定點醫療機構診治的,須由市內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或專科醫院主管醫師(首診醫師)提出建議,科主任、醫務科、醫保科審簽,轉出醫院應通過醫保信息管理系統為其辦理轉診轉院異地就醫備案。
辦理轉診轉院和異地就醫備案手續,在市外定占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可在實現異地就醫聯網結算醫院實行即時結算。
特殊門診先申報,慢性疾病有保障
參保人員患病后需長期依靠藥物門診治療的慢性疾病納入門診特殊疾病管理,并按病種分為-類特殊門診和二類特殊門診。門診特殊疾病實行有效年限管理。一類門診特殊疾病病種有效期5年,期滿后重新評審鑒定。
“打擊欺詐騙保維護基金安全”人人有責
醫療保障基金是保障老百姓基本醫療需求的“救命錢”,所有參保人員應自覺維護基金安全,維護自身醫療保障權益。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舉報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的行為,并依據《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獲得最高不超過10萬元獎勵。
欺詐騙保投訴舉報電話:0827-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