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所列條款,眼睛視力有問題的考生,高考填報志愿分“不宜就讀”和“不予錄取”二種。眼睛近視,不予錄取的專業1、裸眼視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飛行技術、航海技術、消防工程、刑事科學技術、偵察。專科專業:海洋船舶駕駛及與以上專業相同或相近專業(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2、裸眼視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錄取的專業:輪機工程、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專科專業:烹飪與營養、烹飪工藝等。3、公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身體條件:左右眼單眼裸視力,理科類專業應在4.9(0.8)以上,文科類專業應4.8(0.6)以上。無色盲、色弱。眼睛近視,不宜就讀的專業1、屈光不正(近視眼或遠視眼,下同)任何一眼矯…